产品详情产品特色:品牌故事: 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 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等级 表2.0.1 等级 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 ≥0.5微米尘粒数 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 ≥5微米尘粒数 100 级 ≤35×100(3.5) 1000 级 ≤35×1000(35) ≤250(0.25) 10000 级 ≤35×10000(350) ≤2500(2.5) 100000 级 ≤35×100000(3500) ≤25000(25) 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工程类型:净化工程
--------------- 公司和联系人 --------------
公司名:苏州市金叶空气净化钢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公司联系方式:86-0512-63331515
手机:13306250303
公司地址:苏州吴江市金家坝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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