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决定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制液压千斤顶用瓶状材料(税号为9802.00.07)是否最终征收反倾销税进行行政调查。
2005年9月23日,墨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1.5—20吨液压千斤顶(税号为8425.42.02)的反倾销终审结果: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每件征收18美元的反倾销税。2009年3月30日,墨关税管理服务中心向墨经济部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中国产的制液压千斤顶用瓶状材料(税号为9802.00.07)进行反倾销调查。墨经济部接受该部门的申请,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确定上述产品进口时是否应支付反倾销税。该公告自公布次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