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的三类以前视同内销的出口货物改为免税的新政策即将出台; “以前这三类货物都是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但现在免税,相当于获得了两重优惠。” 三类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在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 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