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8日发布消息称,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准针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规定: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