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和验收螺纹环规时,对合格与否的争议,只要有两种情况:测试与校对规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校对规与校对规之间检验结果发生争议。
GB/T 3934-1983规定:
“2.6 螺纹环规的验收应以校对螺纹塞规为准。有争议时按照1.6条处理。如果制造者和用户双方一致同意采用其他的测量方法,则螺纹环规的中经尺寸和表4、表5中的公差是有效的。”
“1.6 当检验中发生争议时,若判断工件螺纹为合格的螺纹量规是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该工件螺纹应作为合格处理。”
因此,对于非标特殊订货,当测试与校对规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螺纹合格的验收应校对螺纹塞规为准。
当校对规与校对规之间的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应按1.6条处理。即若判断工件螺纹为合格的螺纹量规是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该工件螺纹应作为合格处理,于是其他合格的校对螺纹塞规判断该螺纹合格不合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