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项强检增到39类
深圳市特检院前身是“深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深圳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分别成立于1985年和1988年,人员编制只有10个。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深圳市特检院已有职工226名,其中高级检验师3人,高级工程师27人,检验师102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70%。
1990年前,检测站和锅检所两个单位仅开展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和钢瓶等4项强制性检验业务。随着深圳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深圳市特检院也不断加强自身检测能力,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
目前,深圳市特检院已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拥有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39类法定检验资格,具备国家特种设备A类检验检测机构的条件和能力;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49类472个项目的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55类519个项目的国家实验室认可,并获得I-LAC国际互认资格;拥有电梯、自动扶梯整机、部件型式试验资格,起重机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资格,并成为国内最早获得起重机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和气瓶鉴定评审资格的检验机构,也是全国4家电梯型式试验机构之一。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深圳市特检院已经从小小的检验所发展到实力雄厚的知名院所,检验能力领先全国。
解决难题赢得赞誉
作为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深圳市特检院承担了全市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安全阀等7大类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强制性检验。2008年该院完成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法定检验11万余台次,出具报告11万2千余份,同比2007年分别增加8%和4%,消除安全隐患千余宗。在完成法定检验任务的基础上,该院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配合深圳产业特点,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接受委托开展危险品储运、海上石油、核电、天然气等行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帮助企业解决了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赢得赞誉。
深圳经济发展迅速,很多特种设备都具世界先进水平,这对特检院的检测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市特检院积极开展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抢占技术先机。如,应香港机电工程署,美、英、日、韩、马来西亚等全球一流电梯生产企业及实验室之邀,多次远赴境外开展委托检验及技术研讨,并与英国BSI、南德TüV等知名实验室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不仅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特种设备提供了技术保障,为中国的特种设备制造商走出国门提供了技术支持,也确定了该院在国内同行业的地位。
参与多项国家法规起草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深圳特检院也成为全国特检系统的一块“试验田”,在行业法规、地方标准制定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1995年,深圳市特检院参与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借鉴香港经验并与内地监管实际情况相结合,首次提出电梯业主必须将电梯的维修保养委托给有资格的专业公司承担,并明确维修保养专业公司责任。在特检院的推动下,我市成为全国首先实施电梯强制性维保制度的城市,这一成果在2003年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令中向全国推广,并延用至今,成为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之一。1989年以来,深圳市特检院参与起草、审定了包括现行的四大类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内的48个技术法规、检验细则及地方法规,成为我国特检事业的中坚力量。
核心提示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作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伴随着特区崛起也走过了20多年不平凡的历程。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两个小小的检验所到一家实力雄厚的知名院所……深圳市特检院本着“严谨成就未来”的理念,坚持科技兴检,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创新进取,努力做好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守护神”,为深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