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固定资产和师资队伍的情况下,一外地男子利用虚假资料骗取有关机关批准成立了一所学校,并骗取了200余名学员40多万元学费。昨(9)日,省检察院透露,检察机关已依法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海平一审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7年11月,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杨海平伙同他人窜至宜宾市,利用虚假资料骗取有关机关批准成立了“宜宾市奥华职业培训学校”。
2008年2月份,在自贡、泸州、内江、宜宾等地的电视台、报刊上作广告,假称“学校接到用工单位通知,急需一批挖掘机操作员工600名,奥华学校承担招收学员及培训任务”,每人只需交纳实习费1980元,并承诺“包教会、包安置工作,且月工资3800元”等。
正值春节民工返乡之机,杨海平等人共骗取了200余人到校报名,收取了学员各种费用共计40多万元。培训10多天后,杨海平又向学生提出每人需交1800元办理挖掘机操作证费,因他聘请的教师仅一名具有上岗资格证,引起学员不满,纷纷要求退费。在退还了4名学员费用后,又有20多名学员集体要求校方退费。2008年3月3日,杨海平卷款潜逃,同月22日在郑州火车站被抓。